兴港企业专业提供国际贸易、国际投融资、离岸豁免、 跨境电商、跨境购、海外并购重组、海外上市架构方面提供解决方案!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司新闻 > 德国税制介绍!!!

新闻中心News Center

德国税制介绍!!!

作者:admin来源:兴港企业阅读次数:关闭本页

税制概况


(一) 联邦国家的分税制


       德国是联邦制国家,其行政管理体制分联邦、州和地方(乡镇)三级。每一级行政管理级别有各自的职能和分工,为履行这些职能而产生的费用也由其承担。因此,德国纳税人所缴纳的税费并不统一划入联邦财政,而是实行分税制,即将全部税收划分为共享税和专享税两大类。共享税为联邦、州、地方三级政府或其中两级政府共有,并按一定规则和比例在各级政府之间进行分成;专享税则分别划归联邦、州或地方政府,作为其专有收入。 


(二)税务机构


       德国政府税务管理机构分为高层、中层和基层三个层次。


       联邦财政部和各州财政部共同构成德国税务管理的高层机构。联邦财政部主要通过其所属的联邦税务总局,履行有关税收规划和管理的职能。联邦财政部和州财政部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税收政策、分享比例等问题进行协商,二者无指导或领导关系,系平级机构。


       高等税政署是德国税务管理的中层机构,负责辖区内税法和有关征管规定的实施,并就与税收相关的问题在联邦和州政府间进行协调,其辖区和所在地由联邦和各州协商确定。高等税政署内设分管联邦税和地税事务的多个部门。管理联邦事务的部门一般包括关税与消费税处、联邦财产处等;管理州事务的有财产税与流转税处、州财产处等。德国现有18个高等税政署,在巴符州、巴伐利亚州和北威州各设2个,不来梅州没有,其他州各设1个。


       地方税务局是德国税务管理的基层机构,负责管理除关税和由联邦负责的消费税之外的所有税收。企业和个人报税、缴税和申请减、免、退税都需到注册地或居住地的地方税务局办理。


(三)税收征管


1、法律依据


       德国税法体系复杂,是一个由联邦和州一级税收法律、条例组成的网络,辅以联邦和州税务机关发布的各种原则、指令、解释和决定等。另外,尽管德国不是案例法国家,但各级税政法院的判例对处理类似的涉税争议或纠纷也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2、税收申报


       一般周期性税种都必须逐年填写税务申报表。德国的税务年是公历年,但企业不同于公历年的会计年度也可用作计算应税所得的基础。对于会计年度不是公历年的企业,要求其按本企业会计年度截止时的情况进行当年的税务申报(一般发生在企业成立或清算时)。有些税种(如增值税)还须呈报月度或季度申报表,在某些情况下(如公司成立或开设分支机构)还须呈报相应的财务资料。


       对于需按公历年进行的税务申报,无论企业还是个人都要在每年5月31日前递交上一公历

1 2 3 4 下一页

Copyright © 1987-2019 宁波兴港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备案号:浙ICP备16006838号 关键词:宁波离岸账户 新加坡银行开户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